铁岭市2023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
政策文号:铁市农〔2023〕30号    单位:铁岭市农业农村局铁岭市财政局    日期:2023-02-20
发放标准
实行差异化作业补助 1.划分依据。保护性耕作的秸秆覆盖还田环节按照播种前秸秆覆盖地表程度可分为三种类型,第一档为秸秆少量覆盖还田,收获后地表留有根茬,秸秆覆盖率在30%以内。第二档为秸秆部分覆盖还田,秸秆覆盖率在30%—60%之间。第三档为秸秆大量覆盖还田,秸秆覆盖率在60%及以上。 2.补助标准。积极推进“高质多补”,确保既平稳有序扩大面积,又突出高标准高质量实施。前茬作物为玉米时,差异化补助按照播种前秸秆覆盖地表程度分为三档,原则上第一档标准对应作业补助43元/亩,第二档66元/亩,第三档103元/亩。
发放对象
补助对象为实施保护性耕作作业的农机合作社、农机户、家庭农场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自愿实施保护性耕作的土地经营者。
领取方式
转账支付
申请条件及流程

项目补助对象为实施保护性耕作作业的农机合作社、农机户、家庭农场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自愿实施保护性耕作的土地经营者(以下简称实施主体)。
县农业农村局把目标任务下达到各镇、农垦集团;各镇、农垦集团要结合实际,与实施主体签订作业合同后,实施主体再开展作业。
2023年仍采用播种作业前秸秆覆盖率作为补助判定主要标准,作业机具须安装信息化作业监测设备。镇级(农垦集团)全面验收本辖区内作业面积后,应向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提出县级验收申请,并提交有关验收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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